回答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1、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住院补偿(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2017年云南省医保报销比例3、大病补偿(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问答问:我父母现在都住在安徽农村,参加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请问这种保险报销金额有没有封顶,最多能报多少?另外,我现在想给他们再买一份大病医疗保险,请问将来这这个险种报销时会不会有冲突?如果在本省内的医院看病,报销比例能不能达到50%,另外,医疗票据就一份,如果报了农村医疗保险,还有没有办法再去保险公司报大病医疗保险?答:新农合最高封顶为四万元每年,报销比例为除起付线以后镇级医院为最高80%依次为县级60%级和省级45%,和其它商业保险不冲突。请保留各项资料复印件并让收你材料的新农合办公室盖他们的公章去报销商业保险。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温馨提示与2007年制度启动时相比,2010年发布的新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甲、乙类药品已达2422个品种,比上一版《药品目录》增加了300多种药品。同时,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逐步扩大,门诊特大病、慢性病规定病种的范围不断增加。另外,云南省通过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重点解决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安徽省农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进而实现医保关系在不同制度与不同地区之间顺畅地转移接续。通过与“长三角”地区开展医保管理协作与经办服务的对接,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方便我省参保人员能更好地享受异地医保待遇。2015年,云南省继续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项民生工程,并提高了医保的报销待遇。为帮助广大参保居民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政策,掌握如何参保、就诊、报销等相关程序,从而更好地享受政府惠民政策,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居民医保2015-2016年度待遇及报销政策。云南省参保人员待遇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自本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期间,凭医保卡、社会保障卡、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可凭户口簿,以下简称:有效证件),可享受下列待遇:①住院报销待遇②特殊病门诊待遇③普通门诊待遇④生育费用补助待遇⑤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1.云南省住院报销待遇一级医院住院: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2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90%;二级医院住院: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4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80%;三级医院住院: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70%;异地(转院及异地急诊)住院: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详见下表:医疗机构普通居民起付标准(门槛费)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报销比例)三级医院60030070%二级医院40020080%一级医院20010090%异地就医60030050%1、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门诊特殊病和普通门诊的累计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2、使用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需个人先自付一定费用。●2.云南省特殊病门诊待遇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丙型肝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膀胱肿瘤(灌注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康复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小儿脑瘫等27个病种,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3.云南省普通门诊待遇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50%(在其他居民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不享受此待遇)。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普通门诊的报销不设病种限制,医疗费用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4.云南省生育费用补助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育,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5.云南省参保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参保居民中持有残疾证的下肢残疾人、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在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定点机构装配下肢假肢、配备助听器给予补助。每5年对持证下肢残疾人装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补助2000元,小腿假肢每具补助1000元,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补助2400元。云南省医保报销办理须知●1.本地住院就医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有效证件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不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2.特殊病门诊待遇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填写《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并附近期相关病历、医学检查报告单,报云南省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由云南省医保中心组织医疗保险专家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发放《门诊特殊病治疗卡》,凭卡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鉴定每三个月组织一次。●3.异地就医办理手续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难以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异地转院须填写《异地转院申请表》,经云南省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后,报云南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医疗的,应当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医保中心电话备案。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和有效证件到医保中心报销结算。●4.生育费用补助待遇办理生育出院后一月内,凭有效证件、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5.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报销办理新生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等先天性疾病,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的,从其出生之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因先天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凭有效证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于出院后30日内,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50%-80%比例报销。具体分段比例为: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2万元以上分段报销比例0~5万元(含)50%5万元~10万元(含)60%10万元~30万元(含)70%30万元(不含)以上80%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昆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女职工在生育时、或者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剩余手术的。省本级生育保险经办业务服务指南一、服务项目(一)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业务;(二)生育医疗费、生育营养补助费及生育假期生活津贴的审核支付业务;(三)计划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假期生活津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的审核支付业务。二、办理依据云政办发〔2011〕121号、云人社发〔2011〕305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三、办理流程(一)办理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业务。单位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每年4月底以前)→工作人员初审→处长复审→分管局领导批准→发文执行。(二)生育医疗费、生育营养补助费及生育假期生活津贴的审核支付业务。单位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每月1-15日)→工作人员初审→处长复审→分管局领导批准→支付。(三)计划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假期生活津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的审核支付业务。单位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每月1-15日)→工作人员初审→处长复审→分管局领导批准→支付。四、单位须提交材料(一)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1)《劳动工资统计报表》;(2)《单位财务报表》;(3)《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4)《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含下属二级单位过录表);(5)《参加生育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6)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7)情况说明书。(二)生育医疗费、生育营养补助费及生育假期生活津贴的审核支付。1.《云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三份);2.生育保险批量导入表(电子版);3.生育医疗费收据(原件);4.出院证(原件);5.生育证(复印件);6.出生证(复印件);7.女方独生子女证(复印件);8.参保男职工申领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和营养费待遇的,另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所在地未就业证明;(1)配偶为农村户口的,由村委会提供未就业情况说明,乡镇劳动保障所盖章证明。(2)配偶为城镇户口的,由社区提供未就业情况说明,劳动保障所(站)盖章证明。9.参保男职工申领7天护理假生活津贴的,提供生育证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10.费用结算时,单位须开具正式收款收据;11.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计划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假期生活津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的审核支付。1.《云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三份);2.生育保险批量导入表(电子版);3.生育医疗费收据(原件);4.医院病情证明(原件);5.费用结算时,单位须开具正式收款收据;6.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五、办结时限(一)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单位完整准确按时报送资料的前提下45个工作日审核完毕,次月发文执行。(二)生育医疗费、生育营养补助费及生育假期生活津贴的审核支付,单位完整准确按时报送资料、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当月审核完毕并支付费用。(三)计划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假期生活津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的审核支付,单位完整准确按时报送资料、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当月审核完毕并支付费用。六、收费标准不收费七、监督电话0871-67195821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1.申请人提供资料:
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新生儿
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1)手术证明(2)费用凭据
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报销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顺产为270%。
难产为320%。
剖腹产为420%。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具体的流程如下: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
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一、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1、顺产为270%2、难产为320%3、剖腹产为420%二、生育保险报销额度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2、单胎顺产2700元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