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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并填写《求职登记表》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因为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劳动者辞职的,之前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的,可以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机构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之后持失业证和身份证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其它原因辞职的,属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辞职后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1、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2、失业人员到失业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3、申请通过后,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4、失业人员在每月的15日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三、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时,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1、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与福利相结合的制度,它是给投过失业险金的失业的人提供一种保险赔偿的制度。失业保险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不断的尝试和改革,一步步走向成熟和完善。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的条件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2.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3.终止就业并非本人意愿;4.有求职要求,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根据新规定和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低收入人员工资水平的要求,我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发放标准为291元;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标准为312元;3.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发放标准为354元;4.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为374元;5.从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年后,发放标准一律按291元发放。参考资料:失业保险金_百度百科